一、依據本中心 108 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個案轉介單、學生評估指標及家長同意書等表單,已置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family.tn.edu.tw/guidance/care.php),請於本(108)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前提報符合服務條件且有意願接受關懷訪視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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