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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0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30190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項目如下,主責單位含教務處及輔導室,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
(一)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二)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三)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四)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五)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四、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間: 109 年 10 月 23 日至 109 年 11 月 26 日。
(二)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https://newres.k12ea.gov.tw/ischool/publish_page/75/?cid=1356 。
(三)請貴校於 109 年 11 月 26 日前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填報申請計畫書(網站操作請參照附件),填報完成後匯出計劃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七、檢附系統學校操作手冊 1 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