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業以 109年 7 月 27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90839437A 號函、教網中心公告編號第 162143 號諒達。
二、報名時無指導老師者欄位請填【無】;未簽名者視同放棄指導,學生作品獲獎時,不得要求獎勵。
三、請各校務必於 109年 10月 6日下午 5 時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以及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逾時不候,視同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