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14 年 8 月 25 日社家障字第 1140112534 號函辦理。
二、活動現場邀請熟稔《政府採購法》與《優採辦法》之專業講師,從採購相關規定及採購實務深入解析,協助採購入員對優先採購機制之了解與應用,請採購業務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三、副本抄送本局老人福利科、兒童福利科、少年及婦女福利科,請轉知所轄社會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