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1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90100249 號函辦理。 二、有關複合式災害防救演練、幼兒園到校抽訪、高國中小強震即時警報軟體測試及各式成果繳交等細部執行事項,本局後續將另案公告各校(園)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