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署 113 年 9 月 10 日能節字第 11304006591 號函辦理。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醫療機構、機關及學校,囿於年度預算經費支用規定,節能改善工程應於 114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如有機關單位符合申請條件請踴躍申請。
三、如有宣導及諮詢等事宜請逕洽濟部能源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能源技術服務產業推動辦公室」(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 48 號 6 樓),聯絡電話:(02)2911-0688 分機 718 、 741 、 765 、 723 、 621 及 644 ,相關資訊可於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Law/Content.aspx?menu_id=105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