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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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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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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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名額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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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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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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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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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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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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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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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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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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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聘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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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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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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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導師並協助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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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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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時間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甄選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