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全民健康保險放寬居留日數計算認定,僑務委員會配合酌予延長僑生(含港澳生,以下同)傷病醫療照顧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09年3月12日僑生聯字第10905005692號書函辦理。
二、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全民健康保險放寬居留日數計算認定,爰參加本年健保日期延後,經參酌各大專校院及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寒假天數、開學日期及個別出境等因素,該會將配合酌予延長僑生傷病醫療照顧,並提供補助,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新入學僑生除得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下稱僑保)6個月,該會另補助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致參加健保日期延後,非強制性自行投保相關醫療保險2個月。
(二)上開辦理自行投保之相關醫療保險保單生效日期自109年2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
(三)補助之保險費實報實銷,按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500元(500元以下按實際保費計算)加保,保費參採僑保負擔方式,由該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參加僑生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
(四)請於4月30日前備文將僑生傷病醫療照顧自行加保人員名冊(如附件)送該會審核,逾期不受理。